章程

  学前教育学术委员会章程

  

  教师研修网,负责全国教育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术研究工作。学前教育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教师研修网的直属学术机构。

  一、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委员会由学术委员和兼职研究员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中教研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产生。

  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师研修网。

  二、学术委员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人才开发事业,治学严谨,诚信守法;

  2、从事职工教育、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教育等人才开发领域的实际工作或研究工作,经验丰富;

  3、能独立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

  4、有公开出版的人才开发方面的论著,或者在省(行业)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论文,或在重大课题研究中任组长、副组长,或开发教材任主编、副主编;

  5、能够团结协作,秉公办事;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的活动。

  三、学术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并认真完成委员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2、享有充分的学术民主,对各项学术活动有批评权和建议权;

  3、经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并报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可代表委员会或专业工作组,组织有关的学术研究活动;

  4、有退出委员会的权利。

  四、学术委员的产生和聘任

  根据学术委员条件,由会员单位推荐,或本人(必须是行业内的专家学者且符合学术委员条件)申请,填写学术委员推荐表或申请表,经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条件合格,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即成为正式学术委员。学术委员聘期五年。聘期结束后,本人提出申请,可以连续聘任。

  五、学术委员的退出

  在聘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学术委员义务时,由本人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由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即可。

  六、兼职研究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人才开发事业,治学严谨,诚信守法;

  2、熟悉职工教育、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教育等人才开发工作,有一定经验;

  3、积极参加学术研究活动,有开展研究开发的能力,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

  4、有在省(行业)级报刊上发表过的人才开发方面的论文,或参与过重大课题研究或教材编写工作;

  5、能够团结协作,秉公办事;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的活动。

  七、兼职研究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并认真完成委员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2、享有充分的学术民主,对各项学术活动有批评权和建议权;

  3、兼职研究员在聘期内达到学术委员条件的,由本人向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委员会主任批准直接聘任为学术委员;

  4、有退出委员会的权利。

  八、兼职研究员的产生和聘任

  根据兼职研究员条件,由本人或单位推荐,填写兼职研究员推荐表或申请表,经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条件合格者,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即成为正式兼职研究员。聘期五年。

  九、兼职研究员的退出

  在聘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兼职研究员义务时,由本人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由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即可。

  十、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委员会会议有两种,一是年会,二是专题学术会议。年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内容主要是讨论重大研究课题,总结上一年学术研究成果,研究决定下一年度中教研学术研究重点及其他重要事项。专题学术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年会由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可委托副主任主持。

  本章程解释权归教师研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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