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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创新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育科学研究繁荣发展,积极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创新研究所“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同时发布《全国教育创新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为进一步细化申报的有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结合《全国教育创新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选题参考》(见附件2)课题申请人可从中选择符合自身研究方向的选题进行申报,也可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要求和本单位、本地区实际问题自拟选题申报。 2、重点课题选题应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或实践问题,一经立项,申报人不得随意改变课题研究方向。 3、一般课题选题应围绕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注重研究的针对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4、各省市县教科研部门可组建实验区统一申报,各教学单位和教师个人也可直接申报。 5、课题申报须有明确的、有价值的研究内容,科学的实施方案以及客观的成果预期。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同一课题不能在除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创新研究所以外的其他单位立项。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单位进行重复申报。 4、课题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支撑。(2)一般应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机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等。 三、申报方法 申报全国教育创新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可登录www.chinateacher.org.cn下载相关文件、课题申报审批书,按要求详细填写,加盖公章页应单独扫描,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电话确认。 四、评审与审批 1、根据教育创新科研课题评审要求,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创新研究所将组织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2、对通过评审获准立项的课题向课题组负责人寄发书面通知和立项证书,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本地区上级科研机构备案。 3、对获准立项的课题分阶段集中在网上公示。 五、研究经费与完成期限 1、经评审立项的课题科研经费为自筹资金,所筹集资金须按规定专款专用。 2、重点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如特殊原因需延长研究期限的须提交书面申请。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1910室(邮编:100025) 联系人:010-65181466、18911102798张老师 电子邮箱:ctedu@vip.163.com 附件: |